宗旨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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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南粤文化交流中心(原名:广东省大芬文化交流中心)是经广东省民政厅登记批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主管的非营利公益服务机构,已获得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在中央部署的“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下,以全面促进广东文化建设,实现由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的新跨越为理念,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为根本任务,以满足民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而设立的。中心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民生、民情、民风等文化慈善公益项目,体现了政府“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庄严承诺、民生情怀。

中心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贯彻执行国家文化发展战略基本方针,繁荣文化艺术事业,促进地域文化发展;通过文化交流,传承人类文明,提高国民文化情操,促进社会和谐与进步,使本单位成为文化交流的社会桥梁和纽带、发展广东文化艺术事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中心的业务范围:“开展文化交流与服务;打造文化公共的平台;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促进文化与经济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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