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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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服务对象——包括政府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社工团体等。

公 益 服 务 平 台

1、开展文化交流与服务的平台:
坚持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倡导奉献、创新、求实、协作为宗旨,开展各项公益文化活动。积极推进文化传播和交流,不断推进文化传承与创新。

2、打造文化公共建设的平台:
更好地体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协助服务对象联系相关职能部门,为争取重大公益项目提供便捷通道。帮助服务对象申报各类公益项目、民生项目及符合政府提倡的相关重点项目的审批手续的办理及其他政策的支持。

3、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的平台:
为服务对象强化治理、转型升级、管理提升,培育核心竞争力塑造平台,提高服务对象的文化素养、公益心,使其共享文化发展成果,面向基层,锻造文化精品,打造文化品牌,抓好特色项目,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

4、促进文化与经济链接的平台:
为服务对象匹配资金、技术、项目等发展资源搭建对接平台。使其参与社会事务、发挥社会作用,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5、诉求反馈与法律援助的平台:
为服务对象,向政府反映意见、建议、愿望和要求的诉求平台;帮助服务对象在投资、维权、合同争议等方面提供各类法律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咨询。

6、参与爱心慈善事业的平台:
为服务对象参与公益活动、慈善活动,进行扶贫济困、奉献爱心提供快捷、高效、规范的专业平台。


公 益 服 务 功 能

1、信息交流功能:
协助服务对象举办展览、赛事、论坛、研讨、讲座和考察、交流、访问、沙龙等各类联谊活动。开展其他有益于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各类公益性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2、吸纳资源功能:
通过各界对广东文化发展的支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公益文化活动,把有意资助公益文化的分散资金和资源整合起来,有效地投入到公益文化事业的发展中,使分散的资金发挥规模效应,使资助的风险得到有效的规避和化解,使资助者支持文化发展的良好愿望得以实现。

3、减免税费功能: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资助开展公益活动的服务对象合理、有效地减免税费,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

4、展示推广功能:
通过开展各种文化艺术、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资助扶持广东省各类公益文化项目。增加文化发展力度,加强对优秀文化艺术项目的资助和支持,体现先进文化的展示、推广、主导、示范作用。

5、鼓励创新功能:
通过对原创性、创新性、实验性、提高性公益文化项目的资助和支持,更有力地推动文化势力的发展,吸引更多优秀的公益文化项目的汇集。

6、扩大交流功能:
推动广东与海内外的文化交流,强化文化发展的成果。同时,与各界文化相互合作、交叉资助,参与国际交流,推动广东文化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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