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来源:南粤文化交流中心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4-04-03 15:21:42
105.如何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
“一国两制”是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创举。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重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走上了同祖国内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宽广道路,“一国两制”实践取得举世公认的成功。同时,一个时期,受各种内外复杂因素影响,“反中乱港”活动猖獗,香港局势一度出现严峻局面。党中央强调,必须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落实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坚定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研究新形势新情况,妥善应对复杂局面,排除各种干扰,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牢牢掌握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中央对香港、澳门全面管治权,深化内地和港澳地区交流合作,引领“一国两制”实践在乘风破浪中取得新的成功。
△香港回归20周年庆祝活动
201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汇报时,郑重申明中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的方针不会变,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履行职责的决心不会变,支持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推进民主、促进和谐的政策也不会变。同时强调,关键是要全面准确理解和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切实尊重和维护基本法权威。
△澳门回归20周年庆祝活动
在中央政府的全力支持下,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依法推进选举制度改革。2014年6月,针对香港社会一些人对“一国两制”方针政策和基本法的模糊认识和片面理解,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系统阐述中央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突出强调中央对香港拥有全面管治权等重要观点,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交的有关报告,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和2016年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确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制度的核心要素和制度框架。9月底,香港一部分人策划已久的非法“占领中环”活动爆发。面对香港复杂严峻甚至一度风高浪急的局势,中央政府全面准确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不动摇,坚守原则底线不退让,统筹协调有关各方,全力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平息了持续79天的非法“占领中环”活动以及后来的“旺角暴乱”事件,维护了香港大局稳定。
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庆祝澳门回归祖国15周年大会暨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届政府就职典礼时指出,继续推进“一国两制”事业,必须牢牢把握“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共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必须坚持依法治港、依法治澳,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必须把坚持“一国”原则和尊重“两制”差异、维护中央权力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发挥祖国内地坚强后盾作用和提高港澳自身竞争力有机结合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述职汇报时进一步强调,中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坚持两点:一是坚定不移,不会变、不动摇;二是全面准确,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在推进“一国两制”实践中,中央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港治澳,依法遏制和打击“港独”势力,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利益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本利益。2016年11月,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议员宣誓过程中极少数候任议员宣扬“港独”等违法言行,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动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明确依法宣誓的含义和要求,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机构和司法机关对有关议员作出检控和判决,取消其议员资格,维护了基本法的权威和香港法治。澳门特别行政区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释法精神,主动在立法会选举法中增加“防独”条款,以防患于未然。在完善行政长官述职制度、依法行使对行政长官和主要官员的实质任命权、加强国家宪法和基本法的宣传教育等方面,中央政府也采取了相应举措。
2019年6月,香港爆发“修例风波”,“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果断决策,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及警队采取一系列举措,依法打击和惩治暴力犯罪活动,止暴制乱,恢复秩序。“修例风波”充分暴露出香港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存在巨大的制度漏洞。为此,2020年6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2021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中央人民政府依法设立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设立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央坚定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坚决防范和遏制外部势力干预港澳事务,严厉打击分裂、颠覆、渗透、破坏活动。香港国安法的颁布实施以及一系列重大举措的出台,筑牢了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制度屏障,对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加强对港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2020年2月,党中央决定成立中央港澳工作领导小组,取代原来设立的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合并设置。这是党中央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港澳内外环境新变化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是对港澳工作领导体制作出的一次重大调整,从机构设置和制度安排上进一步加强了党中央对港澳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仅对促进香港局势由乱转治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对“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依法治港治澳的同时,党和国家从整体发展战略的高度着眼,从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要求出发,积极谋划、全面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全力支持港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促进内地与港澳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共同发展。2016年3月,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提升港澳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支持港澳参与国家双向开放、“一带一路”建设,推动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安排升级,深化内地与香港金融合作。这一时期,中央政府支持香港举办“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支持澳门举办第八届亚太经合组织旅游部长会议和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第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中央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内地与港澳加强交流合作、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支持高质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与香港实施基金互认安排,先后实施“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等金融互联互通政策,不但稳步推动了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也巩固和提升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在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内地分别与香港、澳门签署服务贸易协议,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内地与香港签署投资协议、经济技术合作协议,推动内地与港澳的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员、货物通关便利化。增强港澳同胞国家意识和爱国精神。这一系列标本兼治的举措,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为推进依法治港治澳、促进“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