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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重点任务,18项重要举措,农业农村部等9部门发文推进这件大事→

来源:南粤文化交流中心作者:admin发布时间:2025-03-17 17:41:22

 

 

近日,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大墩村

 

4项重点任务 18项重要举措

 

为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实施方案》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18项重要举措。其中,4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乡村格局;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

 

构建美丽乡村格局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实施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2027年前,分类选取100个左右重点县(区、市),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美丽中国先行区统筹推进;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引导,结合自然条件、传统特色和民风民俗,合理确定宅基地及其他乡村建设项目的布局、规模及空间形态,塑造美丽乡村特色风貌;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指标体系,国家设立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基本指标体系,各省(区、市)可在基本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突出自身特点,建立省级指标体系,并逐步迭代升级。

 

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和较大面积劣Ⅴ类水体、协同推进畜禽养殖氨等臭气治理,以及综合治理乡村水土流失等方面展开。

 

在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农用地土壤保护、生态养殖和健康养殖引导、农膜科学使用处置、秸秆综合利用和有效管控、重点区域系统治理。

 

在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

 

2个时间节点 5项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7年,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农业绿色发展进展明显,重点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新增完成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有条件的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率先全域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

 

到2035年,美丽乡村基本建成。农村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乡政府驻地、中心村等重点村庄全面完成环境整治,基本消除较大面积农村劣V类水体。

 

此外,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实施方案》提出5项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成效评估、加强村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推动智慧支撑等方面强化组织保障。

 

近年来,广东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目前,全省100人以上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行政村供水规模化率、5G覆盖率、养老设施覆盖率分别达87%、96%和74%,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超过97%,每个行政村有3个以上品牌快递服务覆盖,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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