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美丽乡村建设目标,《实施方案》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18项重要举措。其中,4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构建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乡村格局;全面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大力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
在构建美丽乡村格局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集中力量抓好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实施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行动,2027年前,分类选取100个左右重点县(区、市),全域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纳入美丽中国先行区统筹推进;强化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引导,结合自然条件、传统特色和民风民俗,合理确定宅基地及其他乡村建设项目的布局、规模及空间形态,塑造美丽乡村特色风貌;制定符合地方特色的指标体系,国家设立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基本指标体系,各省(区、市)可在基本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突出自身特点,建立省级指标体系,并逐步迭代升级。
在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实施方案》重点围绕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基本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和较大面积劣Ⅴ类水体、协同推进畜禽养殖氨等臭气治理,以及综合治理乡村水土流失等方面展开。
在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农用地土壤保护、生态养殖和健康养殖引导、农膜科学使用处置、秸秆综合利用和有效管控、重点区域系统治理。
在提升农村幸福宜居品质方面,《实施方案》提出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农村地区清洁能源替代,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